重要公告:112年開始,教育部規定合約內企業有說明會給予『薪資』則無法申請此獎勵金計畫!!
(一)申請條件:
1. 應參加系上專業實習課程或學務處專案校外實習,並於實習前一週內至職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表。
2. 參加校外實習總時數滿140小時以上。
3. 實習結束後,於申請獎勵金期限內提供以下佐證,經審核通過給予獎勵金:
(1) 實習企業評分表,實習評核成績須達85分(含)以上。
(2) 實習證明書,累積實習時數達140小時(含)以上。
(3) 實習獎勵金申請表。
(4) 校外實習學生線上心得回饋表。 (https://forms.gle/BDZF5aRLJdjhzztc7)
請將以上文件一併繳交至職涯發展中心並線上報名
(二)獎勵機制:
1. 累積實習時數達140-280小時,每名獎勵金至多以2萬元為原則,每年以10名為原則,首次申請者優先獎助。
2. 累積實習時數逾280小時,每名獎勵金至多以4萬元為原則,每年以5名為原則,首次申請者優先獎助。
3. 獎額與名額得於預算範圍內視時數與薪資狀況調整。
(三)審核辦法:
初審:檢視申請者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複審:由學務主管 3-5 人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審查通過者方能領取獎勵金,審查通過人數不足可從缺。
1. 應參加系上專業實習課程或學務處專案校外實習,並於實習前一週內至職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表。
2. 參加校外實習總時數滿140小時以上。
3. 實習結束後,於申請獎勵金期限內提供以下佐證,經審核通過給予獎勵金:
(1) 實習企業評分表,實習評核成績須達85分(含)以上。
(2) 實習證明書,累積實習時數達140小時(含)以上。
(3) 實習獎勵金申請表。
(4) 校外實習學生線上心得回饋表。 (https://forms.gle/BDZF5aRLJdjhzztc7)
請將以上文件一併繳交至職涯發展中心並線上報名
(二)獎勵機制:
1. 累積實習時數達140-280小時,每名獎勵金至多以2萬元為原則,每年以10名為原則,首次申請者優先獎助。
2. 累積實習時數逾280小時,每名獎勵金至多以4萬元為原則,每年以5名為原則,首次申請者優先獎助。
3. 獎額與名額得於預算範圍內視時數與薪資狀況調整。
(三)審核辦法:
初審:檢視申請者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複審:由學務主管 3-5 人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審查通過者方能領取獎勵金,審查通過人數不足可從缺。
實習獎勵金